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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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计划号:20162754-Q-464)于2019年1月报批。由于新版通标的发布和国际标准的更新,现采标IEC60601-2-4:2018,补充了国际标准2018年第1号修改件的内容,现面向社会对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该标准是9706系列标准的第2-4部分,强制性标准,考虑到标准的性质、制修订周期,以及与9706系列的协调性,建议该标准于2024年5月1日实施。
请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实施日期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1年10月13前以电子邮件形式(sactc10sc5@126.com)反馈至TC10SC5秘书处。邮件主题请注明标准名称或标准计划号。如无意见,也请邮件反馈说明。逾期无回复,按无意见处理。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知道的专利信息一并提交。
标准征求意见稿等资料可登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网站或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网站下载。
联系人:叶莎莎,021-38019900-1275
秘书处邮箱:sactc10sc5@126.com
特呈函,请于函复。
附件:1.征求意见公文
2.征求意见稿
3.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表